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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买彩票中奖 1000 万,私下给姐姐 200 万,给前妻 70 万,如何维权?

2023-07-15 18:45:16 来源: 妇女生活 作者:

  问:

       我丈夫周某热衷于买彩票,我没当回事。没想到,前不久周某真的中了大乐透,奖金整整1000万元,税后到手843万元。但周某起了私心,居然向我隐瞒了中奖的事。奖金到账的当天,他偷偷向自己的姐姐转账200万元,又给前妻转了70万元。得知此事后,我心如死灰,决定跟他离婚。请问,我能否要求周某赔偿偷偷转移的270万彩票奖金?

——林女士(浙江温州)

  律师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据此,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周某中奖所得843万元,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隐瞒中奖事实,向姐姐和前妻转账270万元的行为,属于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据此,即便您不提出离婚,同样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有权要求将周某偷偷转账给姐姐和前妻的270万元,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并且可以要求获得大于50%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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