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天地 > 生活与法

被蒙骗谈恋爱,受赠的财物需要退还吗?

2024-04-09 16:17:37 来源: 妇女生活 作者:欧阳峰

       女主播被已婚男子欺骗谈恋爱,遭对方妻子维权

  现年22岁的张雯,是重庆市某大学的在校学生。她喜欢唱歌,大三时在抖音平台开通了直播间。

  2021年12月3日晚上,张雯直播时,昵称“无茗”的粉丝接连为她刷礼物,价值高达数千元。

  当时,张雯还是新人主播,粉丝不多,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么多打赏。因此,接到无茗发来的加微信好友申请后,她爽快同意了。此后半个月,无茗每天都在微信上对张雯嘘寒问暖,张雯开播,他也必来捧场。

  两人在微信上密集互动,无茗介绍,他叫楚勤,27岁,供职于湖南长沙某金融单位,几个月前离了婚,为排解郁闷,开始刷直播,非常欣赏雯雯的才艺。

  2022年2月3日,楚勤在微信上给张雯发了自己的离婚证照片,向张雯表白,说自己长得帅,经济条件好,一定能给张雯美好的未来。

  张雯有些犹豫,但架不住楚勤的猛烈攻势,同意做他的女朋友。

  两人隔空恋爱了两个多月,五一前夕,楚勤提出想到重庆玩几天。张雯调侃:“我要开直播挣生活费,不然可没人给我发工资。”楚勤立即给她转账5万元,备注“工资”二字。张雯吓了一跳:“我只是随口说说,你还当真了?”楚勤执意让张雯收款,张雯只好表示:“暂且当作你重庆之行的花销吧。”

  5月1日,楚勤从长沙赶到重庆,与张雯谈得非常投机。第二天,楚勤坚持要带张雯去买礼物,口口声声要“情定终身”。看楚勤很认真,张雯接受了。之后,考虑到楚勤花费较多,张雯给他转账2万元。

  2022年8月的一天,一个自称是楚勤妻子的女人加了张雯的微信,说她叫周倩,三个月前就发现了楚勤与张雯的不正当交往。张雯错愕不已,赶紧发语音向周倩解释。周倩表示:“不管你是有心还是无意,必须把我老公给你的钱还回来!”

  8月31日,周倩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楚勤对张雯的赠与行为无效,张雯应返还周倩钱财12万元。

  周倩称,她与楚勤是夫妻关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享有均等所有权。楚勤为维持婚外情向张雯赠与财物,侵犯了她的共同财产权,且楚勤和张雯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楚勤对张雯的赠与应属无效。

  楚勤被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他没有到庭,仅提交了银行流水和书面答辩意见,声称他未经妻子周倩许可,擅自动用家庭存款给张雯转账和购物,还说他发给张雯的离婚证是假的。

  张雯辩称,楚勤声称离异,还给她发了离婚证照片,她才与楚勤交往。恋人之间赠与礼物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她接受楚勤的赠与并无不当。

  庭审期间,张雯表示,楚勤送给她的物品,她可以退还,但5万元转账,是她为楚勤提供导游服务取得的合法报酬。

       不知情也不影响赠与行为无效,女主播应返还男子赠与的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进行。楚勤向张雯转账5万元,为张雯购买价值64985元的首饰及物品,并支付其美甲费用2290元,超出了朋友之间赠与的一般范畴,事后也没有得到其配偶周倩的追认。同时,楚勤在婚内与其他异性谈恋爱,违背公序良俗,也违反了夫妻间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规定。因此,楚勤赠与张雯财物的行为无效。

  针对张雯提出楚勤隐瞒婚姻状况的抗辩意见,法院认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张雯是否知晓楚勤的婚姻状况,并不影响该赠与合同的效力。

  法院还认为,楚勤为张雯购买的首饰、女包、鞋子、衣服等,张雯已穿戴使用,无返还的必要,应当按购买价款返还。张雯主张楚勤给其转账5万元为导游费,但从两人的聊天记录看,两人系男女朋友,楚勤到重庆与张雯见面,张雯却要楚勤支付工资不符合常理,因此对其辩解意见不予采信。

  另外,周倩主张张雯返还楚勤在重庆期间的所有消费支出也不合理,法院也不予支持。

  最终,从利益均衡的角度出发,2022年12月6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楚勤赠与张雯的行为无效,张雯返还周倩97275元。

  张雯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庭上,张雯述称,她是受害者和善意相对人,接受楚勤的赠与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张雯还提出:第一,从楚勤的银行流水和日常生活可以看出,楚勤平时就有大额消费的习惯,对她的赠与并没有超出朋友之间赠与的范围。第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周倩早已知晓楚勤跟张雯交往却没有制止,更没有对楚勤的财物进行管理,存在过错。第三,楚勤的5万元转账明确备注为工资,是张雯为楚勤提供导游服务应得的劳务报酬,应予以保护。第四,张雯并没有将楚勤赠与她的物品穿戴使用,而是保存完好至今,而且人际交往中的赠与物不能以物折价“强买强卖”,也不能让张雯为楚勤的过错买单。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雯在与声称离婚单身的楚勤亲密交往时,接受数额不等的财产赠与,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因此无论其是主观上乐于接受,还是客观上未能识别楚勤的“谎称离婚”,都不影响该赠与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不过,考虑到楚勤欺骗张雯在先,存在过错,张雯提出返还首饰和女包,二审法院予以许可。但楚勤为张雯购买的衣服和鞋子,是按张雯的个人身体条件买的,功能具有专属性,故不宜原物返还,应采用折价方式返还。最终,二审法院酌定张雯应当向周倩返还的数额为4313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点评:无效的赠与自始无效

  江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方晓霞

  本案的焦点在于:如何评价楚勤谎称离异单身而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043条第2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第1062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以上规定,尽管张雯对楚勤的婚姻状况不知情,但楚勤作为丈夫谎称离异单身,与婚外异性密切交往,且未经其妻同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方,个体利益上损害其配偶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因此,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但张雯作为受骗方,可以另案起诉,主张楚勤给予她精神赔偿。

妇女生活杂志

阅读排行

Copyright©2023-2023 妇女生活杂志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3006013号-1 版权为 妇女生活杂志社所有 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我们 电话:0371—63581713 邮箱:fnshxdjz@163.com